国务院确定了要在“十三五”期间完成钢铁去产能1亿-1.5亿吨,在2016年、2017年两年分别压缩了钢铁产能6500万吨和5500万吨,两年累计1.2亿吨,2018年提出要再退出钢铁产能3000万吨,这样,我国将提前两年完成“十三五”目标。同时,近两年取缔“地条钢”产能1.4亿吨。由此,截止到2018年末,全国要有2.9亿吨过剩和“地条钢”产能退出。
目前看,钢材市场需求复苏,拉动产量上升,今年一季度全国粗钢产量同比增长5.4%,钢材产量增长4.7%。在2017年的年中,行业供应出现阶段性偏紧情况,价格波动剧烈,甚至出现阶段性暴利,每吨螺纹钢毛利达到了1000元。
若钢铁行业供应持续偏紧,导致钢材行业利润超出社会正常盈利区间,将诱导“地条钢”的死灰复燃。因此,将钢铁行业长期利润保持在略低于社会平均利润,不仅有利于降低全社会下游用钢成本,还有利于形成打击和挤压“地条钢”生存空间的市场环境。
近两年的淘汰过剩产能和取缔“地条钢”等措施,已经为未来三年去产能任务提供了较为充足的操作空间。要科学把握去产能力度和节奏,对后三年化解过剩产能任务进行认真论证、统筹安排,加强市场供需动态监测和预研预判。从目前偏紧的市场供应看,应当在总量控制目标下,在三年内有弹性地执行“十三五”去产能目标,避免出现阶段性市场供需失衡、价格异常波动等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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